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5-01-11 浏览量:0

(2025年1月10日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8日召开。如需调整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焦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焦作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焦作市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票决2025年焦作市民生实事项目。(八)决定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等七个专门委员会的设立,表决组成人员人选。(九)表决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名单。(十)选举事项。(十一)其他事项。

总值班:胡培军

统 筹:曾琳琳

责 编:拜利萍

编 辑:陈 婷

校 对:王以振

来 源:焦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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